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消防支队各地紧紧依托各级党委、政府、各乡镇、企业、社区组织等社会力量,坚持从实际出发,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全力构建以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全面推进了。
一是政府统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鄂尔多斯支队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议程。紧紧围绕“专职消防队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按照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精品示范、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切实把全市专职消防队规范化建设争先创优达标活动融入到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使专职消防队伍的生存、发展走上体制化轨道,以确保地方专职消防队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大力支持。按照“政府核编、合同用工、规范管理”原则,鄂尔多斯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强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政策,采取政府出资、减免税费等办法,进一步巩固发展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同时,广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三是帮扶指导。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定期深入全市企业消防队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于年初派出考核验收组,对全市18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内容包括硬性指标、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资料建设、业务技能、体能考核以及称谓和标识等情况,全面检验了全市各地专职消防队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大力推进了全市消防保卫力量新的增长,逐步增强了专职消防队伍的攻坚制胜能力。
夯实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基础 筑牢农牧区消防网络
支队大力推进村办志愿消防队建设。各地坚持专群结合、防消并举的原则,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牧区地区企业、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形成了与新农村、新牧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力量体系。
一是设定规模。根据各嘎查村规模大小成立志愿者消防队伍。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城中村”,配备不少于3名的志愿消防队员;人口在1500-3000人的农牧区按照超过1500人部分每增加500人。志愿消防队员服装和必备灭火救援装备由各嘎查村协调所属消防大队自行配备。
二是强化标准。依托各嘎查村内治保会,大力推广农牧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志愿消防队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对本岗位消防职责“一口清”,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技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日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起到“宣传队”、“巡逻队”作用,战时起到“疏散队”、“灭火队”作用。各嘎查村要设立专门的经费保障,志愿消防队员要着装统一,并配有必备的灭火救援装备。
三是农牧区防控。帮助各嘎查村设立值班电话,加强嘎查村内巡逻,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相邻村落之间建立灭火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演练,并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今年以来,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支队按照“先组建、后完善”、“先重点、后一般”、“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逐步推进乡镇村义务、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
夯实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基础 营造栓心留人环境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支队党委从实际出发,把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队党委成员带头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分析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探讨解决办法,加强面对面的指导。支队司、政、后、防四部门明确目标、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管理合力,有效地促进了这支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鄂尔多斯支队自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人员管理若干规定》、《鄂尔多斯市合同制消防人员着装、仪容、举止若干规定》、《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队员奖惩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合同制消防员值班执勤、学习训练、一日生活、岗位考核等各个方面,确保了合同制消防员日常管理工作有章可依,规范运行。
三是提高福利待遇。支队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征招的合同制消防员与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合同制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消防文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为更有效地发挥合同制消防员的积极性,支队颁布了《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队员奖惩办法》,同时吸纳表现优秀的合同制队员和消防文员加入党、团组织。此外,支队通过规范“四个秩序”和采用量化管理的措施,把合同制消防员遵规守矩、业务训练、灭火执勤等情况作为奖惩的基本依据,对表现突出、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队员,任命为班长,相应提高福利待遇,从而有效调动合同制消防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伍为基础”的农农牧区消防力量体系,实现了农牧区消防资源的共享,大大增强了全市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