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7时50分许,福州一辆从白湖亭开往居住主题公园的17路公交车,途经三盛实业公交车站时,一年轻男子手里提着一个类似煤气罐的钢瓶上了公交车。,该男子提着可疑物上车后,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并将可疑物放在座位底下。由于可疑物品的形状类似煤气罐,有博主拍下图片后发微博称:“17路公交车有人携带煤气罐上车了!”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该男子携带可疑物品上车后,车上很多乘客都看见了,但没有一人作出相应的提醒,也未告知公交车司机。博主称,她观察了很久,发现对方没有什么异常状态,而且对方还睡了一会,所以就没有进行提醒。
福州公交集团党办的工作人员吴女士说,从照片上看没办法确定可疑物是否为煤气罐,不过经过排查后,罐体可能是氨气罐,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上述公交车司机解释称,从前门上车的乘客中,并未发现有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当时正处上班高峰期,驾驶员怀疑乘客是从后门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的。
吴女士表示,司机有责任监督乘客携带的物品是否为易燃易爆品。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发现乘客携带可疑物品上车,应及时动员让乘客下车;对不配合、拒绝检查的乘客,将报110处理。如乘客携带可疑物品上车,司机没有及时进行制止,司机负有责任。吴女士表示,公司已对最有嫌疑的公交车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
提醒
氢气球、胶水等严禁带上公交车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易燃易爆危险品大致可分为固体类、液体类、气体类。固体类包括烟花爆竹、鞭炮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等;液体类包括装潢油漆、涂料、胶水、汽油、稀释剂、工业酒精、液化气罐等;气体类包括充气罐、氢气球、氨气瓶等。福州公交集团呼吁,为了乘客的安全,市民不仅要理解和配合公交车司机的安检工作,不携带危险品上公交车,如发现有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应主动向驾驶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