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程已由东北师范大学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国拨,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部校区及净月校区共23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2.2项目实施时间: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2.3项目规模:人民币18万元。
2.4工程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和净月校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于2012-2014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在行业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东北师范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此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8)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4.2关于本项目其他情况,有意报名投标者可现场咨询,再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6月24日10:00时,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邮编:130024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
电话:0431-85099072
传真:0431-85099856
电子邮件:dszg@nenu.edu.cn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