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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4     浏览:306    
核心提示: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防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LLCBZ2015-045#

  3、项目地址:惠民县新城区孙武三路以北,乐安三路以西;

  4、招标内容:本建筑工程总面积19980m2(其中地下4000M2,地上六层,局部三层),本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水施系统中的消防部分和电施中的消防部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拥有完成本项目的人员、技术、设备、资金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3、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06月03日至2015年06月09日,每日08:30-11:30,14:00-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建设小区;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以上材料须交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

  地址:惠民县孙武三路乐安一路交叉口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5726287011

  2、代理机构: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455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43-3278601

  电子邮箱:1255651150@qq.com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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