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15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灭火器维修及采购项目
三、招标产品范围:
2015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灭火器维修及采购项目,计划新购置2kg二氧化碳灭火器900个,同时要求对招标人原有2kg-8kg各型灭火器1366个提供年检维修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产品供货、运输送货、年检维修、售后保修等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生产或经销。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消防局发放的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书,能够为年检维修后的灭火器提供合规的年检标识。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期完整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5、投标产品需通过公安消防部门认证,带有GA标识。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五、供货地点:长春地区
六、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七、中标原则:不划分标包,符合条件的最低价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八、供货期:自收到具体订单之日起10日内,将订单所需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30日内完成灭火器年检维修服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5月29日-6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于招标代理机构处(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4065号,东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6楼612室)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2015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递交地点: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4065号,东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6楼60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601会议室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与开标。
十一、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上述网站同时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刘红波电话:0431-88961088
电子邮件:liuhongbo@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130031
联系人:许涛电话:0431-89898999、15604427888传真:0431-84675811
电子邮件:15604427888@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市人民大街支行账号:4200019509100005405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