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隆重举行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指导科执法车辆发放仪式,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指导科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董晓义做了表态发言。韩怀东副总队长、曹顺学部长为齐齐哈尔、佳木斯市公安局派出所消防指导科代表发放了执法车辆钥匙。
韩怀东副总队长对执法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消防执法车辆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公安派出所消防指导科对基层公安派出所督察、指导的力度和频次,不断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二是要加强消防执法车辆的使用管理,建立经常性督察、指导的工作机制,制作工作台账,记载工作情况。要配齐、配全消防执法装备及宣传资料,制定并落实消防执法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车辆管理。三是要强化消防执法车辆使用的督导检查,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期对消防执法车辆的使用情况开展督察。总队将把各地消防执法车辆使用情况,作为今后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及各专项督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消防执法车辆发挥实效。
韩怀东副总队长指出,总队投入114.5万元为全省各地公安局派出所消防指导科配备15辆消防执法车,充分体现总队党委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视和下大力气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决心。希望全省公安派出所以此为契机,凝心聚力,再鼓干劲,全面推动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