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主要查看各乡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现场了解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掌握情况。督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工作仍然进展缓慢,对部分小作坊仍排查不够彻底;部分企业生产车间、住房等建筑使用泡沫夹芯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且配置不符合标准,个别单位未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逃生演练等问题。对检查单位存在的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消防安全标识缺乏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目前,督查组共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98家,发现隐患125处,责令当场整改78处,4单位被临时查封,1家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