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核和日常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商洛、宝鸡、西安,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等7个地市(区),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公司等8个厅局被评定为“优秀”等级;榆林、咸阳、安康、渭南4个地市,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粮食局,省地方电力公司、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等13个厅局和行业部门被评定为“良好”等级。
《通报》指出,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2014年度《陕西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陕西省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以下统称《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省政府于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2月上旬,组织对10个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及25个行业系统主管部门2014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从考核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系统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责任制网络逐渐完善,消防投入大幅增加,消防装备建设快速提升,消防宣传有声有色,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完成了《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