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
报名地点:新乡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中段原平原公安分局一楼消防办公室。
报考消防队员考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等,报考文职雇员考生考试内容除上述内容外需加一门材料作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通过采取笔试、面试等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消防队员21名,其中有B类以上驾驶证人员6名。(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志愿投身消防事业的男性退役军人;(2)有B类以上驾驶证的退役军人和消防退役军人年龄可视情况放宽;(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4)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二)文职雇员6名,其中男性有C1类以上驾驶证人员2名。(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电脑操作熟练,具有一定文字功底;(2)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具体时间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一)发布招考信息
由平原示范区消防大队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www.pingyuanxinqu.gov.cn)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新乡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中段原平原公安分局一楼消防办公室。
3、联系电话:0373-7535119
4、报名办法及要求:报名须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2寸彩色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证明。报名时填写《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报名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考消防队员考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等,报考文职雇员考生考试内容除上述内容外需加一门材料作文。消防退役军人报考消防队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体能测试(仅限消防队员考生)
体能测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的项目包括中长跑等。
消防队员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五)面试(仅限文职雇员考生)
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实施。
文职雇员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身体要求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合同期内,应遵守《平原示范区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执勤管理规定》,凡违法乱纪、违反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及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自动解除合同。
四、工作任务
合同制消防队员履行现役消防部队士兵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绩效考核和准军事化管理。文职雇员从事文字写作、新闻宣传、计算机操作等内勤服务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1)聘用消防队员实行月基础工资和执勤灭火抢险高危补助等。月基础工资为1850元,高危补助700元,绩效工资500元,生活补贴150元;(2)聘用文职雇员实行月基础工资1500元,危险补助300元。
(二)保险待遇: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文职雇员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
(三)工作时间:(1)消防队员24小时备勤,根据工作和任务情况,安排每人每周轮休一天;(2)文职雇员按平原示范区机关上下班时间正常上班,节假日轮流值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由平原示范区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示范区决定成立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373-7553028
咨询电话:0373-7535119
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