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吴政采(车辆公开)[2015]05号。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项目。
三、项目内容:消防车3辆。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预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自乙方交付车辆由甲方验收通过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剩余合同总金额5%的货款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清。
七、交货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产品供应、拥有汽车生产的丰富经验及相应的技术支持、人才和设备,具备相当的车辆生产改装能力,有一定的开发能力,能在交货期限内保质保量供应车辆,所供车辆具有国家消防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特种消防车辆制造且为生产厂家;
3、制造商应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目录,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资质;
4、制作企业生产投标同类型产品需经国家消防装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具有5年以上3C认证历史。
5、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九、供应商资格初审及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消防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消防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具有五年以上历史。)、报名人及联系电话、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0951-7805195。
十、报名、保证金缴纳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20日17: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接收单位基本户转账或以现金缴纳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里,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账户:
开户银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名称:吴忠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开户帐号:5001554500036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账户: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账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7:00时,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15:00时。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5月21日15:00时
地点:宁夏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联系人:蒋镜如李丽萍马静
电话:0953-2138216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