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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招标

   日期:2015-05-04     浏览:324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民政局公共建设管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民政局公共建设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民政局公共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60号。

  2.3建设规模:在地下一层设消防水泵房、水池(水池有效容积864立,分两座)和室外环装消防供水管网供水。初期火灾用水由设于楼内的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为18立方米)和增压设备供给。

  2.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6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与主体施工同步竣工,同步验收。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以上原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民政局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凤鸣

  电话:0416-212579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121007

  联系人:秦菲菲

  电话:0416-3585102/3585285

  传真:0416-3596622

  邮箱:hualong88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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