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贵州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通过对辖区社会单位的使用性质、规模进行排查、核定,督促社会单位主动申报,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排查、筛选、报备、公布的程序,完成了对辖区201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统计和调整。
贵州省消防总队要求,达到《贵州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整改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同时,要按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信息,落实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变更申报、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四项制度”,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