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用地约为25400m2);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建筑物内局部设夹层。檐口高度39.6m,局部高度42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由两台HX5900-256主机以及不同类型监控传感器组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科技博物展览馆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4月22日进场,2015年5月22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30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质及资料的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5日19:00止,每天10:00至13:00,16:00至19:00(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建设网发布。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黄文红
联系电话:0990-6966098
代建单位: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韦新东
联系电话:0990-6220090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胜亮张雪梅
联系电话:0990-6230200、688218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