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调研组来到枣阳市消防大队对《消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大队后组织召开了消防工作座谈会。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大队贯彻实施《消防法》存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基本情况汇报,大队长沈宇亮就近期消防工作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枣阳市消防大队在消防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消防监督、灭火救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已经投入使用的吴店镇、兴隆镇、太平镇、平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让枣阳消防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北关医院、茶棚家具大市场等地,调研组在检查的同时要求单位责任人要在消防大队的指导下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在安全管理上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调研期间,调研组还查看了第二消防站,了解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等情况,针对目前全市存在消防站布局不合理,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等实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表示将于近期提上人大常委会议程研究解决办法,并督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及早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后顾之忧。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肯定大队贯彻实施《消防法》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此,调研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消防法》提出四点建议: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力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厂企、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社会整体的防灾抗灾能力;二、加大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能力。要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完成对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规划,加快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讯、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三、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四、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农村消防防御能力。尚未建立治安联防消防队的乡镇应尽快建立。同时,要建立健全乡(镇)消防组织网络,组建乡镇联防队员、确保能扑救初起阶段的火灾,达到自防自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