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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产品监管 荆门集中打击伪劣消防产品

   日期:2015-03-12     浏览:229    
核心提示:  荆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决定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整治月活动
   荆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决定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整治月活动,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和效能,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

  此次消防产品质量整治月活动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主要从三大方面全面排查整治。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各地对辖区内已登记注册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及维修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台账;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摸清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及使用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基础信息。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月期间,县市区将组织2次由工商、质监、经侦、消防等部门联合参加的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和场所: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中的地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在建工地;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防火涂料等8大类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重点问题:无证无照生产和经营的消防产品、冒用或者伪造消防产品证书、商标(标识)及因消防产品质量导致的火灾隐患等。三是查处违法案件。对在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各地工商、质监、公安经侦、消防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权限,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各部门要采取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紧密结合的打假模式,采取重点督办、媒体曝光等形式,对产、供、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链条进行重点追查。

  荆门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步步跟踪问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贯彻“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综合执法,有分有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消防产品联合打假执法队的作用,努力提高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各部门应定期公布消防产品质量信息和专项整治情况,曝光违法行为和查处案件;要贯彻扶优扶强原则,维护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自律,单位自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消防产业健康发展。各部门执法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有理有度,处理得当,处罚到位。执法应严格公正,不徇私情,禁止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以罚代惩,以罚代刑,突出抓好消防产品案件查处,要在省市级主要媒体、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形成社会联动效应,增强专项行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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