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LCG2015-0215
二、项目内容:
消防工程车1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1.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预算:13.7万元(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提供车辆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三)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四)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谈判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厂家经销授权、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资料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分支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3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师营街道启明路206号)。
八、采购人:大连市旅顺口区林场
九、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井军、金科宇电话:0411-84651721
传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7212910182600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