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支队及所属五个大队通过电话了解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去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核实,变更了部分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撤销了部分已不存在的单位,并按照《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的通知》(宁公通[2013]142号)的相关要求增加了新成立的单位。经过调整,石嘴山市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家,撤销重点单位22家,现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35家,其中含公众聚集场所83家,社会福利机构14家,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14家,易燃易爆场所76家等。
在下一步的监管中,石嘴山消防支队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标识化管理工作,对新增加的重点单位进行“户籍化”管理培训和“四个能力”培训,确保新增加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努力实现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事故自防、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火灾事故为目标,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