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材料采购平台 消防员考试模拟系统
 

丽江市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

   日期:2015-03-09     浏览:244    
核心提示:  云南省丽江市政府近日出台《丽江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从部门职责、使用权限、经费保障、维护管理等方面明晰权责,加
   云南省丽江市政府近日出台《丽江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从部门职责、使用权限、经费保障、维护管理等方面明晰权责,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

  明确部门职责。公安机关是市政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消火栓的设置、维护、使用并进行监督检查;规划部门编制规划时,应当合理规划市政消火栓布局;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新建、迁建、补建市政消火栓;水务部门负责按照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落实城市道路消火栓的建设及给水管网敷设工作。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负责维护保养。

  明确行为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市政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市政消火栓,违反规定由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法律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市政消火栓养护单位没有及时维修、养护,造成消火栓无水源或无法使用,致使救灾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养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赏
 
更多>同类新闻动态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官方微信  |  新手上路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会员短网址  |  法律声明  |  投稿说明  |  关于消防宝  |  粤ICP备16075420号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