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巧家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巧家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B-15B001】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巧家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SZZB-15B001。
三、采购人名称:巧家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以合同约定地点为准。
七、交货期:20天内。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资格一般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四)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购买标书须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报名接受邮购,邮购费: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按下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方可邮购。(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5、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招标文件除外)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报名有效时间: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2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前到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国税小区7幢3单元6-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休)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08:30分至09:00分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开标时间:2015年3月4日09:00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十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三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招标人账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低于投标总报价的1%。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昭通市政务管理局网上发布。发布时间:2015年2月3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巧家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巧家县白鹤滩镇大沙坝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870-712611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西贡码头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0-1
昭阳区国税小区7幢3单元6-1
联系人:李媛媛谭俊范工(昭通)
电话:0871-646028021501238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