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此次理论统考广东考区深圳考点相关考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组织来自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的60名消防干警和工作人员担任各考场监考员,并于10月26日早上召开了监考员考前预备会。会上,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派驻深圳考点巡考于东方对监考员进行了考务培训,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领导对监考员进行了考前动员。会议要求全体考务人员高度重视此次统考,严格执行国家统考的有关规定。
考试正式开始后,巡考于东方、市消防协会李丁秘书长巡视考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监考工作进行了实时指导。
在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和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市消防协会精心组织各项考务工作,各考场监考员严格监督考场纪律,此次理论统考考核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全国统考属于国家二级考试,每年举办四次。考生考试合格后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全国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消防相应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