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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日期:2015-01-15     浏览:299    
核心提示:  今年入冬以来,人员密集场所相继发生火灾事故,针对这一现象,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今年入冬以来,人员密集场所相继发生火灾事故,针对这一现象,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通告》指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通告》要求,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同时,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通告》进一步明确,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吸取广东近期的火灾事故教训,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已在全省部署开展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已组织多个检查组,对部分的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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