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501013;
采购人名称:滦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教育局(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315-71077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滦县教育局杨庄子小学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
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日起九十日内完成。
施工地点:滦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人咨询,联系方式见现场勘察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响应报价包括各种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废墟清理费用、税金等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报价,并提供相关资料。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施工能力,包括具有维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担任工程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行为。供应商资格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予以确认,即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供应商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8)外埠企业进唐、进冀备案证明;
(9)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4年度(或201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10)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持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1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5年1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人名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邮政编码:063700
联系电话:0315-71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