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标准化和遂行化保障不断提升后勤实力
黑龙江总队党委高度重视综合保障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在认真调研、缜密分析、科学判断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灭火救援装备建设3年规划、营房建设3年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引领各项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总队抓住《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省政府、省财政厅先后出台《黑龙江省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办法》,将消防建设各项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上升到政府行为予以推进和落实。在历年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和总队组织召开的全省消防部队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地政府、总队与各支队均签订责任状,对年度建设任务予以明确,做到了对标实施、对表考评、对位奖惩。2010年以来,黑龙江消防部队共投入26亿多元资金用于车辆装备建设、营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和建设成效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填补空白保障急需合理推进整体优化
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强调,要立足填补空白,保障急需原则,迅速查找装备缺项,并科学制定车辆装备采购配置计划,实现逐步解决、合理推进、整体优化。
黑龙江总队党委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了“坚持贴近实战,决不贪大求洋,走针对黑龙江任务特色装备发展之路”的工作思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多次协调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消防装备投入问题。在加快装备建设的过程中,总队注重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针对黑龙江冬季寒冷漫长、灭火防护装备使用量大这一特点,启动了灭火防护装备专项建设;针对高层建筑不断增多的实际,配备了大量举高消防车;针对现代化火灾用水量大这一特点,淘汰了一批小型水罐消防车,配备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现全省各执勤中队一次载水量均达到了40吨以上。
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省已经累计投入资金15亿多元用于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共采购各类消防车辆1288辆、各类器材32万件套,截至2014年年末,全省消防部队共配备各类消防车1798辆、各类器材45万件套。经过几年的转型升级,目前基本达到了一队1辆举高车、一队1辆抢险救援车、一队1辆重型水罐车,装备配备结构正在逐步适应多样化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
科学实用建设消防站坚守城市核心区域
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黑龙江省、市、县三级的财政状况均不十分理想,为满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灭火救援工作的功能需求,在营房建设过程中,有的支队、大队提出了现有营房置换、异地搬迁新建的建设思路,为了节约资金,有的单位营房选址远离主城区,对此,总队党委坚决予以制止,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确定了营房改造项目、建设时间和推进措施,明确了营房建设改造的内容、模式、方式和时间。
总队、支队两级党委常委深入基层,与涉及营房建设的消防部队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赢得了理解和支持。为保证营房建设“功能完备、设施一流、标准统一、满足需求”,总队出台了“四个严禁”的刚性规定,即:未经总队审批同意严禁开工;城市建成区内消防站严禁搬迁重建或置换建设;严禁贪大求洋;严禁举债建设。在营房建设过程中,全省各地充分体现以官兵为本理念,重视人与警营、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并注重节能环保,不超标准。2010年以来,全省消防部队共投入近11亿元资金,新建1个省级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1个警犬基地、3个支队级指挥中心、4个支队级培训基地、34个消防队站、24座综合训练馆,总建筑面积达25万多平方米。其中,总队投资8000多万元建设的省级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和警犬基地,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为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提供了可靠的战勤保障。到2016年年底,黑龙江省将全部完成消防队站和支队级培训基地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