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今冬明春农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和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大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问题,县消委会将组织相关单位每月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教育部门要所有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各乡镇要制作、张贴消防宣传栏、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氛围。并积极组织村民收听收看《贵州省农村火灾警示教育片》和《黔东南州今冬明春防火令》,县电视要要每天播出消防宣传片;
四是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是全县50户以上村寨和国家、省、州42个重点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名村、景区景点等必须检查到位,重点是农户的用火用电和柴草进家情况,对电改后又私拉乱接的,必须强制拆除;
五是加强农村火源管理。进寨柴草必须集中堆放,统一管理,严禁在火灶上熏制腊肉和烘烤其他物品,婚丧嫁娶、民族节日、民俗活动等时机,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管理,燃放烟花爆竹、动用明火等必须有专人负责看守;
六是强化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对村寨的重点人员要明确专人监管,村干为第一责任人,重点人员名单和监管人员报消委会备案;
七是严格落实鸣锣喊寨制度。按照每50配备1人的标准设立,鸣锣喊寨每天必须早晚提醒,并有印证资料,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的管理责任;
八是加大农村村寨防火线的开设工作,防火分区每片区域的户数控制在30户以下;
九是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
十是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十一是做好村寨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预案中要对各项职责明确到人,确保有效控制火灾事故;
十二是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包保责任制。按照50户以上村寨1名县级领导、1名部门领导、1名乡镇干部、1名民警和1名驻村干部的标准,采取一对一定点联系制度;
十三是加大工作督查检查力度。县政府各督查组每月要对乡镇督查不少于2次,各乡镇每月要对所属村寨开展不少于1次,覆盖率要达到100%;
十四是积极开展农房保险工作,确保在2014年农房保险到期前完成2015年农村房屋保险投保工作;
十五是加快推进农村50户以上村寨电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作为电改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推进电改工作,确保全部改造到位;
十六是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报告;
十七是建立农村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将农村消防纳入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十八是加强督查问责。对在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严肃问责。
目前,十八条措施已下发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