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全省各级政府要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公安、规划、国土、住建、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集中整治火灾隐患。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抓住专项治理的有利时机,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常态化检查巡查,督促各级各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制定圣诞、元旦消防安保工作方案,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和大型活动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的监督检查。
会议指出,省政府已将此次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消防工作责任书考评的重要内容。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防火安全委员会将针对每一工作阶段的重点任务进行定期调度,跟踪落实。对火灾隐患多、消防风险大、整治推进慢的地方和单位,省安委会将成立专门工作组,赴实地进行督查督导,推动完成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