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行动分三个时间段开展。第一时间段为12月24日;第二时间段为12月25日;第三时间段为12月31日。为确保“零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12月16日至26日,总队将成立由常委带队的9个督导组,采取听汇报、实地检查、反馈督导检查情况等方式,对各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24日、25日晚上,各督导组参加当地“平安夜”、“圣诞节”“零点”夜查。
此次活动重点检查:娱乐服务场所是否违规超员经营,是否违规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是否在室外违规燃放“孔明灯”。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单位和场所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技能。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许可,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对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同时,总队督导组还对各市(区)冬防工作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消防宣传教育、消防信息化工作、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帮助基层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