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村级志愿消防队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和年度综治考评内容。市政府下发了《村级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建立建制村一级的志愿消防队,各队人数不少于10人,配备消防泵、灭火器、分水器、水枪、水带等基本消防器材,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财政水平,综合县补、乡筹、村募等方式进行经费保障。各村每年划拨一定经费补助志愿消防队员参加消防训练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单位,将志愿消防员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与就业、创业、教育、户籍等待遇挂钩。团市委将志愿消防队员纳入青年志愿者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志愿消防队员的政治待遇。
各大队积极帮助辖区村级志愿消防队完善各类台账和制度,每半年安排人员进行指导,先后选派业务骨干600余人次,消防志愿者2000余人次对村级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专项辅导,每年组织辖区村级志愿消防队伍开展比武竞赛活动,对练兵成效进行检验和巩固。建立村级志愿消防队应急调度体系,辖区大队将各村级志愿消防队执勤力量、所处位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造册,发生火灾时联系辖区村级志愿消防队快速出动参与灭火。2012年以来,各地村级志愿消防队共独立扑救火灾37起,协助消防部队扑救火灾96起,实现了“打小、打早、打了”的目标。
目前,大部分村级志愿消防队除参与火灾扑救外,日常还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在各村主要街道墙体和重点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在农村赶集赶圩、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设立宣传点,发放消防安全书籍,展示典型火灾案例,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每逢传统节日前,村级志愿消防队走街串巷,检查村民电器设施,指导村民用火、用电安全,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维修破旧电路,有效延伸了农村消防宣传和监管的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