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仔细查看了各企业、单位生产车间、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情况,询问了员工“四个能力”掌握情况,对部分单位占用安全出口、防火分隔、电器线路、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督导组指出,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狠抓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要加强对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组织开展逃生疏散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对督导组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
截至11月26日,督导组检查了劳动密集型企业38家,下发《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告知书》38份,发现隐患68条,当场整改31处。各公安消防支队也正会同安监、工商、食药监、拆违等部门,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型商市场进行排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