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筹建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防火分技术委员会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4]196号),由公安部组织筹建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防火分技术委员会,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为秘书处承担单位。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电气防火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应用场所电气防火技术、电气防火专用产品、电气防火检测技术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面向全国征集消防及相关领域管理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消防企业、用户单位以及电气专业相关标委会的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国内法人组织的在职专家和技术人员,拥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2、具备高级或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
3、熟悉并热心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委员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各1份,由推荐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请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和照片寄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同时发送word版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
3、秘书处承担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对委员候选人资质进行评审和遴选,确定第一届委员会名单,提出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甲(邮编:110034)
联系人:李小白,024-31530966,15640518230
传真:024-31535830
E-mail:lixiaobai@efire.cn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