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鞍山分行办公大楼消防工程已经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审批事项回复通知书》交银辽复[20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审查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通过,受业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委托,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招标全过程代理。本次招标工作自2014年10月16日发布公告起,至2014年11月19日招标结束止,历时35天。现将本次招标工作报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交通银行鞍山分行办公大楼消防工程
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3134.12m2
3、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8号
4、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内容
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消防报警系统、消防防排烟、气体灭火及消防工程
二、招标情况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0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0日
3、招标文件发售情况:
共有三家报名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三、资格预审(后审)情况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三家单位均通过了资格审查。
四、投标与开标情况
2014年11月5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共收到三家报名单位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五、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及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名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评标办法的规定按所载明的评标程序进行评标,最后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
六、公示及定标情况
招标代理单位于2014年11月6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招标人于2014年11月10日确定排名第一的鞍山市华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于2014年11月10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