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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监控、供电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4-11-07     浏览:517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济高速公路隧道监控、供电及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济高速公路隧道监控、供电及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晋交规划发[2014]243号文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晋交建管发[2014]463号文件)。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补助或省厅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国家及山西省相关要求,对晋济高速公路的隧道监控系统、供电及水消防系统进行改造。具体包括:

  (1)隧道监控系统:对16座隧道(单洞)的监控系统按照相应的隧道监控等级增设相应的监控设施,并纳入现有隧道监控管理系统。

  (2)隧道供电系统:对月湖泉和拍盘隧道2座隧道的变电所新增10KV供配电设施,实现双回路供电。

  (3)隧道消防系统:对苇元隧道、朝阳2#隧道进行水消防改造,对苇元隧道等8座隧道的相关消防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2本项目招标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一 晋济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按照现行的规范要求:

  1、对隧道等级达到A级的月湖泉和拍盘隧道增设:洞口摄像机、隧道紧急电话、有线广播、光强检测器和交通事件检测等监控设施。2、对隧道等级达到B级的苇元、天井关、朝阳2号和柿树掌隧道增设:车辆检测器、洞口摄像机、洞内固定摄像机、紧急电话、手动报警按钮、隧道广播、车道控制标志、交通信号灯、光强检测器、火灾自动探测器和交通事件检测等监控设施。3、对隧道等级达到D级的东耿窑和朝阳1号隧道增设:洞口摄像机、交通信号灯和交通事件检测等监控设施。4、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对新增设备引起的传输、供电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对有关隧道管理站和片区中心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改造等。

  二 晋济高速公路隧道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1、对新增消防负荷的苇元、朝阳2阳隧道配备箱式变电站及户外柴油发电机。2、月湖泉、拍盘隧道变电所引入10KV第二电源。3、更换现有11套UPS电池。

  三 晋济高速公路隧道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

  1、对于隧道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且尚未实施水消防的苇元和朝阳2号隧道增设水消防及其配套设施;2、苇元、朝阳2号、天井关、柿树掌、月湖泉、拍盘隧道的疏散指示标志改造为电光标志。3、东耿窑、苇元、朝阳1、2号、天井关、柿树掌、月湖泉、拍盘隧道的消防设备指示标志改造为反光标志。4、苇元、朝阳2号、天井关、柿树掌、月湖泉、拍盘隧道的人行横道卷帘门改造为两侧防火门。5、东耿窑隧道补充干粉灭火器及消防箱体。

  2.3计划工期:6个月,计划2014年12月15日开工,2015年6月15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独立完成(2009年10月至今)并通过交(竣)工验收,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一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通信、监控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项及以上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新、改建工程,其中至少有1项为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

  二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项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供配电系统新、改建工程。

  三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2项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消防系统新、改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每日9时~17时(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山西代表处(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303号大生科技大厦20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一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过期不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问题传真至招标代理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10楼会议室(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主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将在下列网站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其证书应能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一级注册建造师查询(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cszcindex.aspx)中查询到。如无上述信息或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参加本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详见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交工或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晋城市大箕镇岗河村(晋济高速公路晋城服务区)

  邮编:048000

  电话:0356-69639150356-6963928

  联系人:王女士张先生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11层

  山西代表处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3号大生科技楼207室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213363(传)

  联系人:任先生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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