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保障制度“力行”:通过政府牵头,动员各相关机构,努力构建政府领导、机构联动、单位负责的新型管理模式。同时,市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任务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目标,制定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网上考评办法》、《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奖惩办法》,建立了每月由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分别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考评的三级督查考评机制。
创新模式,助推阳光督查。年初市局调研活动结束后,针对部分公安派出所监管工作不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市局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督察办法》,积极推行“阳光督察”的步伐。明确了每季度由警务督察支队、治安支队和消防支队成立联合督察小组,采取“进公安机关,查工作部署情况;进社会单位,查隐患整治情况;进监督系统,查案卷办理情况”的“三进”模式对各地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督察。确保督察的整个环节和过程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拧干水分”、“提质保量”的工作要求,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督察考评结果不仅纳入季度考评成绩,还要扣除相关公安局、派出所民警个人警务督察分值。
日常三评,强化基础督查。将基层派出所开展“一学、一考、一档”情况纳入日常督查评比内容,定期进行打分和排名,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一是通过对“一学”,即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员视频培训、集中授课和参与大队现场办案、网上执法流转等情况的督查评比,为消防监督民警创造学习的平台;二是通过对“一考”,即县、区(市)公安局定期组织消防监督民警业务考试的情况督查评比,督促消防监督民警不断自我学习提高;三是通过对“一档”,即建立一套完整的消防监督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情况的督查评比,不断强化消防监督民警的责任意识。
瞄准实战,强化打赢能力。面对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经费不充裕、装备配备难的问题,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城区派出所每年5万元、乡镇派出所每年3万元”的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是否落实、每季度对县级公安机关考评各项奖励经费是否发放到位、派出所罚没款是否100%返还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