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社区民警需履行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三项职责,要求各社区民警要积极派出所三级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对辖区单位、场所开展消防检查,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结合入户走访,开展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要指导行政村、社区加强“一长三员”建设,指导农村社区制定落实防火公约,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灭火器、水泵、水带水枪等简便实用的消防设施,指导开展灭火演练。包村民警是社区民警开展消防工作的补充力量,市公安局要求各包村民警要利用每周到所包村工作的时间,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三项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消防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社区民警共同研究对策。
《意见》还要求各地在社区和包村民警全部定岗定责后,各消防大队要专门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将消防业务纳入公安业务培训内容,明确消防监督人员和文职人员分包派出所和警务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上门业务指导,帮助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提高消防工作水平。或确保民警消防工作能力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要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了解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工作情况,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派出所领导参加的例会,分析“一村一警”消防工作形势,总结成绩,查找解决问题,研究改进工作。
市公安局将“一村一警”消防工作纳入各级警务督察部门督查内容,将不定期通过电话回访、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每周到位情况、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工作实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推动“一村一警”消防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