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4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3]58号)的要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将于2014年10月26日组织我省的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为做好此次统考的有关工作,确保考生准时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上午09:30至11:00。
2014年10月26日下午14:00至15:30。
二、考试地点
花都考点考场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迎宾大道西28号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学楼。
深圳考点考场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深圳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江门考点考场地址为:江门市环市二路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汕头考点考场地址为:汕头市衡山路20号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三、考试对象
三、考试对象
报名参加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全国理论统考,且通过正式申报审查取得鉴定站统一制发准考证的考生。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请将本地参加国家统考考生尽快通知到位,考生之间相互告知上网查询考试通知内容。
(二)预备参加补考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10月8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统一报鉴定站后再纳入统考的考场编排,过期不报责任自负。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前3天开始做好备考工作。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理论考试,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全省各考点将会提前公布考生与考场分布图、表,请考生尽量提前做好查询,避免临时慌乱出错。
(五)国家统考考试期间,考生个人费用自理。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