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1156gg262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工业设计创意与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装修与消防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2.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建设单位:广州美术学院
2、工程名称:广东工业设计创意与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装修与消防改造工程
3、项目地点: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设计综合大楼负一层。
4、工期与质量:工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概况:第一部分:广东工业设计创意与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装修主要是:间隔办公室、模型工作室、实验室及led室。第二部分:广东工业设计创意与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消防改造主要是:部分间隔办公室原有的消防系统要改造。
2)承包方式:按采购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工程造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如遇新增项目,新增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按工程量清单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和包税票的方式进行施工;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验收,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需提供竣工图和结算书各三份及竣工图电子版文件等,并协助采购方整理归档资料;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费由双方约定后一次性向采购方缴交。
6、报名时需要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2-6项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消防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具有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投标人如是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的,须已在广东省或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备案(投标时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预算员或造价师(须提供岗位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投标截止日前一年或以上的社保证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11日起至2014年9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处(含图纸、清单)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62791616
传真:8330991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