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作坊成整治重点
治理重点是集体用地和宅基地上村(居)民自建住宅用于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家庭作坊,也就是常见的“城中村”作坊。
市公安消防局表示,本次治理,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家庭作坊消防安全隐患,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整治一家、合格一家、验收一家,逐一落实消防安全改造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家庭作坊全部清查摸底、登记造册、消防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在此基础上,市相关部门也将通过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引导家庭作坊进入工业园区,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鼓励家庭作坊搬离住宅
在场所设置上,本次专项治理中,市公安消防局鼓励将家庭作坊搬离住宅建筑,恢复住宅建筑原使用功能。家庭作坊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如设置家庭住宿,居住场所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位分隔。
本次治理也明确,家庭作坊应设置安全出口,保证各楼层人员在发生火灾及其他紧急条件下有两种以上疏散方式。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或室外楼梯形式,疏散楼梯能直通室外,与上人屋面相通。防盗门窗应开设安全逃生口,配备逃生梯。
而在用电上,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器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并与易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用电行为。
年底前建立家庭作坊档案
专项治理行动从2014年7月1日开始,为期一年半,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验收总结四个阶段。
从现在起到年底,各镇街要逐一检查,逐一登记,分类建档,及时摸清辖区内家庭作坊的数量、性质、分布等基本情况,建立各类家庭作坊信息化档案,纳入网格化监管。逐家逐户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达到整改标准。
而从明年初开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家庭作坊监督管理,对应审批但未报批或者未获批准就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作坊要依法查处。对发现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家庭作坊未按规定期限完成自纠整改,要采取查封、停水、停电、强制撤离场所内人员等措施。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动态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