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岗位消防职责。支队要求重点单位要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和要求,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机制。
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支队要求各重点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中,要落实好每月和每日巡查制度,并由本单位主管消防的部门组织协调生产、技术、人事等部门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加强夜间巡查,巡查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设施、重点岗位人员值班在岗等情况。消防监督人员要经常深入重点单位帮助指导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规范防火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支队要求各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更新,每月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水带、水枪等可移动式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喷淋、防排烟等固定式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规范灭火疏散演练及消防教育培训。支队要求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结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个季度组织员工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预案内容。每半年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规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查出的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支队要求各重点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及负责人,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对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提出的火灾隐患,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通过采取"五个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纠正了在日常消防管理中存在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建立不完善、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的问题,初步实现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推动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