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王宝东
联系地址:日照市山东路639号联系电话:18663031637
二、招标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联系人:郑烁?张昆
联系电话:0633-8011869
传真:0633-8011869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东港支行
帐号:81010030142100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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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消防特种装备
项目编号:WT-RZCG2014-1149
项目内容:
第一包:大功率大吨位消防炮,1台,采购预算:250万元;
第二包:移动式灭火装备,1套,采购预算:50万元;
第三包:50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采购预算:450万元;
第四包:排烟消防车,1辆,采购预算:350万元;
第五包:39米云梯消防车,1辆,采购预算:720万元;
第六包:空呼器装备,1宗,采购预算:80万元;
第七包:大功率大吨位泡沫消防车,2辆,采购预算:700万元;
本项目共分七个包,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整车进口的投标人应具有进出口代理权资质,应承诺对外开具信用证额度不低于投标总额。(开标时需提供进出口代理资质原件及承诺书原件。)
3.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4.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8月26日起至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或(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资格材料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4年9月16日8:30—9:0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4年9月16日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4年9月16日9:0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