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车线消防工程已由长城乡联【20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车线消防工程
2.2招标范围:检车线及泵房消火栓及火灾自动报警工程、电气照明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09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月10日;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2013年度)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2013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不亏损;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本次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08月20日至2014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来街152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4)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5)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是2014年09月11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传真:0431-867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