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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档案局消防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13     浏览:266    
核心提示: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河南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史志档案局所需消防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河南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史志档案局所需消防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4]82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施工能力,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上岗考核合格证,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所投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如非本单位原产,须具有其原生产商家的授权书,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单位必须具有针对高压细水雾的型式检验报告(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招标内容:漯河市档案馆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包括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全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应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9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领取招标资料时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以供电子备案),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科长0395—3117629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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