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多、没有严格防火分隔等消防隐患是“三合一”场所的共同特点。行动期间,各地严格按照“六必须”要求整治“三合一”场所:凡住宿人员超过两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凡楼梯间、门厅、楼道内堆放可燃物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必须责令立即清理;必须在容易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
火灾探测报警器;凡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并积极推广设置室内固定逃生绳;凡所在建筑超过3层,且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采用增加室外楼梯等方式满足疏散要求,难以增加的,4层以上部分(含4层)严禁使用;凡一层商铺、二层以上住宿的建筑,一层楼梯间与二层以上部分必须用不燃材料分隔,且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