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内蒙古包头东河消防大队监督员对辖区内包头市东河区如家美快捷酒店第一分店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该单位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维护以及保养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酒店楼梯间内设置其他房间,部分楼梯间未按封闭楼梯间设置,部分楼梯间疏散指示标志未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无水。针对以上火灾隐患,监督员要求负责人可当场整改的将其整改完毕,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检查结束后,监督员要求该酒店负责人加强夏季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每日防火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求负责人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