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长汀县一直面临着老城区面积大、城建筑结构密集、防火间距不足,老街区无消防车通道、部分乡镇道路交通不畅致使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等困扰农村消防的“老大难”问题。长汀大队经过多方调研走访,征求意见,结合辖区农村火灾防控形势和灭火救援实际,积极提请县政府下发《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各乡镇配备三轮消防摩托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社区、村镇至少配备1辆三轮消防摩托车和5至10名专(兼)职消防员,保证防火巡查常态化和快速赶赴灭火现场进行灭火。
据悉,15辆三轮消防摩托车购置经费统一由各乡镇负责,于4月30日前统一汇款至县政府采购中心,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配发。该三轮消防摩托为XMC3JBQ/XSW2000GT型传动轴式,车上配备了1套细水雾灭火装置、1台手抬机动消防泵、9盘水带、1条吸水管及若干水枪、灭火器、水带转换接口等,适用于道路狭窄的火灾地(消防车无法进入道路狭窄的社区、农村)等,该车可载水水200升,车上的细水雾灭火装置可连续喷雾灭火25分钟。三轮摩托车可电动或脚踏启动,手抬机动消防泵启动方式是电起动或自回式手拉绳轮起动,使用方便、操作简单。道路交通不便的农村发生火灾时,辖区的义务消防队闻警后可第一时间驾驶它可以到达大型消防车到不了的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只要有水源,它可以在农村的任何一个角落进行灭火,基本没死角。此外,它还可以从沟、河、池塘、深井等吸水为消防车提供后援供水,在扑救初期火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来,长汀县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力加强对农村火患整治工作,大力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全县划分为18个大网格,295个中网格,2360个小网格,投入专项经费作为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健全网格管理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内容,构建了“责任明晰、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而此次长汀县各乡镇配备三轮消防摩托车是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