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标书编号:CFDQZFCG201407A02030707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唐海县消防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巴图联系电话:13832983159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15-8757172
采购用途:按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数量:泡沫消防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唐海县消防大队要求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8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招标文件时带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至少2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其曾经服务的项目名称);
(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良好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有效文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该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到曹妃甸区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联系电话:878720813931576492)。
4、从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7月10日-2014年0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建设大街273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面售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标书时间:2014年07月31日北京时间8:30-9:00
开标时间:2014年07月31日北京时间9:00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地址:新城大街唐海路西15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