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以来,云南普洱各地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势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三方对接”促进工作高效开展。与政府部门对接。支队军政主官多次向市委政府就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汇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实行各级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本辖区战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包干机制,细化了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部门联动体系,巩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与公安派出所对接。按照市公安局制定下发的《普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市107个基层派出所消防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深入派出所组织召开消防执法工作例会,总结各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与改进措施;与各基层大队对接。支队党委成员实行分片包干督导机制,组织工作组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深入各地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排查、挂牌、整改、销案情况,执法是否规范、曝光是否落实等,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项机制”重拳整治火灾隐患。部门联动。主动联合公安、交警、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信息沟通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分步骤、分阶段、分重点、分梯次采取常规查、错时查、突击查的综合检查形式,对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273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6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0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4份,形成了打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推进网格管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紧盯网格化工作重点,强化网格责任落实,依托全市已建立的103“大网格”、1030个“中网格”、14072个“小网格”,按照“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的工作原则,定人定量,落实专人负责,把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网格内的常态化任务来抓实、抓牢,及时建立检查记录台帐,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晰、监管有力的消防管理责任网络;升级执法服务。创新服务举措,加大对重点工程企业服务力度,完善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审查意见一次性反馈,提供技术指导和上门服务等,切实提升消防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支队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大队进行督查指导,帮助基层执法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逐步提升执法队伍自身素质。
“三个平台”扩展宣传途径浓氛围。搭建广告宣传平台。利用广场、商场LED屏幕,滚动播出消防安全知识8000余条,在城市主要街道设立消防宣传广告牌、宣贯宣传标语100余条,提醒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并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定期发送5万余条消防宣传短信,将消防温馨提示覆盖到全市手机用户,真正把消防安全送到了千家万户、送到了人民群众生活中,使人们在工作生活中不忘消防安全。搭建新闻媒体平台。支队加强与普洱日报、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及时曝光了28家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并进行跟踪报道,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揪隐患曝隐患的热潮,形成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利用各媒体积极播放或刊载消防安全知识,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关注消防、了解消防、学习消防;搭建技能培训平台。支队紧紧抓住单位消防管理人这个“龙头”,逐步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分析讲评辖区各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工作情况,不断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同时,精心组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法律法规培训10余次,指导开展灭火逃生演练20余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