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RDGP2014招010号
2.项目名称:消防车3辆项目
3.采购人: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招标项目内容(以下消防车3辆及其随车装备为一个标段)
(1)2吨五十铃水罐消防车一辆及随车装备
(2)6吨五十铃水罐泡沫消防车一辆及随车装备
(3)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一辆及随车装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以其他货币注册的,以企业注册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2)投标人必须是从事消防车辆制造并有相关经验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所提供车辆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拥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投标时必须提供检测报告的完整复印件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即“3C”认证证书)。
(4)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地方(南通市)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5)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采购项目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非本地供应商可传真报名),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时间:2014年7月2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政府采购窗口:顾吉辉,电话:0513-68508581,15190967363;传真:0513-84133056。
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7月23日下午2:30-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7月23日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联系人:申武宏联系电话:13912864100
集中采购机构: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邮编:226400
项目联系人:陈晨,陈刚;联系电话:0513-68508581,84131704;传真:0513-84133056。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如东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建行银行如东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33605251955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交易中心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江苏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