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上报火灾报警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的通知
公消评[2014]33号
各有关火灾报警产品CCC获证企业:
为落实《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文件精神,保证火灾报警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有效性,加强对火灾报警CCC获证产品一致性和质量的跟踪管理,请各企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将2013年8月1日至今的获证产品(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消火栓按钮)销售和安装情况填入附表,并于2014年6月30日17时前将电子版以留言附件方式发送至《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业务管理系统》业务二部,联系电话:010-87815488,联系人:康卫东。
附表:CCC获证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汇总表
CCC获证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请填写证书上正式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证书编号 | 项目所在省份 (自治区/直辖市) |
项目所在 城市(县/区)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地址 | 使用数量 | 产品是否已投入使用 | 投入使用日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