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抽查消防大、中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各地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推动当地火灾防控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总结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效,开展火灾隐患突出地区、行业领域和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部署情况;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部队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以及器材装备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本次督导,要求各地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顶格查处,该关停的依法关停,该查封的依法查封,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拘留的依法拘留。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组织集中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监督推动隐患整改。对未整改或正在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上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各地要切实从思想上、技战术上、装备上做好“灭大火、打大仗”的各项准备,确保发生火灾快速反应、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