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米登高消防车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公安消防大队32米登高消防车采购招标;
2.采购编号:JZC20141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32米登高消防车
详见招标文件
辆
1
2
其他消防器材
详见招标文件
4.2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消防专用车辆生产制造或经销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经销商投标的须获得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原件)。
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4年5月13日8时30分前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13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1)。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程耀国联系电话:13731900000
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
联系人:汪秀娟联系电话:0563-8173106
绩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