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2014年60%以上单位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网上建档率和备案率达到10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卡两证”制度,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
《意见》要求,全省城市建成区缺建的市政消火栓2014年要全部建设到位;乡镇建成区要按照规划建设公共消火栓,主要街道必须建设达标;未铺设供水管网的产业集聚区、城市开发区乡镇(街道),每条道路、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同时,还要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
对于消防队的建设,《意见》规定,2014年全省要建成普通消防站57个、特勤消防站5个。
《意见》明确,今年,全省公安消防队保护范围外的36个国家级重点镇,全部按标准建成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60%应建二级消防队的乡镇建成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60%的其他乡镇建成志愿消防队,全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达到5000人。全省2404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消防专管员,所有社区(行政村)“中网格”明确“一长三员”(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联络员)。